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網(wǎng)2020年04月09日訊: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落實省委“百萬人才進海南”行動計劃和我縣人才引進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進一步加大引才力度,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國考核招聘一批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人員,充實各事業(yè)單位。根據(jù)《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guī)定》(瓊人社發(fā)〔2013〕19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凸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考核招聘一批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工作人員充實到各事業(yè)單位,為建設綠色生態(tài)富足共享新屯昌提供堅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招聘職數(shù)
本次面向全國考核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2人,具體招聘名額和崗位情況詳見《2020年屯昌縣“海南自貿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動”事業(yè)單位崗位表》。聘用人員根據(jù)工作實際需求并按專業(yè)對口、綜合管理需要安排到相應單位,聘用人員須服從組織調劑,如不服從組織調劑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違法違紀行為;
3.未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年齡等其他資格條件。
7.委培、定向及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及工作單位主管部門(或當?shù)亟M織人事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8.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0年3月31日為截止日期。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等相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6.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應屆畢業(yè)生、失信被執(zhí)行人;
7.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人員;
8.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方法及步驟
分階段在省內外有關大學院校開展招聘工作,具體校招的城市由領導小組根據(jù)招聘工作需要確定。招聘工作從4月份開始,10月底前結束。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通過海招網(wǎng)、招聘單位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wǎng)站、屯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公告時間: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4月15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wǎng)上報名:2020年4月8日至2020年5月5日,應聘人員填寫《2020年屯昌縣“海南自貿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動”事業(yè)單位報名表》,將填寫好的《2020年屯昌縣“海南自貿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動”事業(yè)單位報名表》和有關證明材料掃描件發(fā)送至指定電子郵箱(xrsldbzj@163.com),面試時再提交原件進行審核,通過網(wǎng)上報名的考生可根據(jù)個人實際就近赴招聘地點參加考核。
網(wǎng)上報名郵件主題的文件名均須按“應聘單位+應聘崗位+姓名”的格式命名。未按以上要求報名的、格式不規(guī)范的郵件,均視為無效報名郵件。
(2)現(xiàn)場報名:直接到招聘地點領取并填寫《2020年屯昌縣“海南自貿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動”事業(yè)單位報名表》,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進行審核。
3.報名材料
(1)戶口本、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院校開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及招聘崗位要求所需的其他證書(中高級職稱人員如職稱考試成績已公布尚未領取到職稱證書,可先出具職稱考試成績);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張(網(wǎng)上報名人員提供電子照片);
(3)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學信網(wǎng))打印帶有二維碼標識的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回國和在港澳臺取得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提供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如因畢業(yè)時間久遠學歷證明無法打印的,由領導小組核實后審定。
每名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4.資格審查
由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招聘崗位要求和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初審,并將初審情況提交領導小組或領導小組授權的工作小組復審。通過資格復審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在招聘地點公布。
5.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于面試考核開始前到招聘地點領取。
6.考核不設定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均可參加考核。
(三)組織考核
考核專家小組成員由領導小組抽調??己瞬扇∶嬖嚪绞竭M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職業(yè)道德、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應聘者適應崗位的能力。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予聘用。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持身份證、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場,準時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考核工作結束后,根據(jù)應聘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同崗位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按比例末位相同分數(shù)者進行加試)。
1.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現(xiàn)行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進行體檢。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由領導小組組織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未按規(guī)定時間、規(guī)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2.考察。由領導小組抽調相關單位人員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疾煨〗M按照德才兼?zhèn)?、以德為先的標準,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報名材料進行復審。
3.應聘人員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通過、自愿放棄資格或不服從組織調劑等原因的,取消聘用資格??杖钡恼衅该~,從報考同一崗位且考核成績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根據(jù)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報領導小組批準后,在屯昌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的或反映有問題雖查實卻不影響聘用的,報縣政府審批后,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且影響到聘用的,經查實,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領導小組辦公室只對公示期內舉報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舉報將不再受理。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須實名舉報。
(六)聘用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與用人單位簽訂為期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在屯昌縣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聘用人員工資按屯昌縣全額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符合人才引進條件的可以申請人才住房租賃補貼或購房補貼,享受子女入學優(yōu)惠等待遇。
五、紀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2005〕6號)、《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guī)定》、《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fā)〔2018〕516號)、《關于嚴肅招聘紀律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fā)〔2013〕138號)、《海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guī)定》(瓊人社發(fā)〔2013〕18號)等規(guī)定的紀律和要求執(zhí)行。
(二)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如涉及與本人有回避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回避。
(三)對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媒體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
(四)參加考察的工作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對違反考核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六、工作經費
本次招聘不向應聘人員收取報名費用,但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本次招聘考務經費由縣財政承擔,按實際發(fā)生費用結算。
七、有關問題說明
(一)35周歲以下,即1985年4月1日之后出生的;40周歲以下,即1980年4月1日之后出生;45周歲以下,即1975年4月1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考核招聘各階段(包括試用期)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如考核招聘崗位出現(xiàn)因無人報名、自愿放棄資格或不服從調劑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情況,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可采取調劑辦法予以解決。
(四)2020年應屆畢業(yè)生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則先簽訂《就業(yè)服務協(xié)議書》,待取得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后再簽訂聘用合同,如在國家規(guī)定的畢業(yè)時間前未取得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不予聘用。鼓勵擬聘用人員到用人單位全日制實習,實習期間工資待遇按屯昌縣事業(yè)單位試用期人員工資標準執(zhí)行,實習時間計入試用期時間。
(五)擬聘用人員如職稱成績已公布尚未領取到職稱證書,先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標準,自聘用起12個月內領取到職稱證書的,予以轉正定級,執(zhí)行定級工資標準,如自聘用起12個月內還未領取到職稱證書的,予以解聘。
本實施方案由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有關事宜可電話咨詢屯昌縣人社局。
咨詢電話:0898-67830871(屯昌縣人社局)
0898-67813070(屯昌縣人社局)
點擊下載>>